我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吗?
作者:崇仁县人民法院 吴凰行 发布时间:2012-11-09 14:28:17
作者:崇仁县人民法院 吴凰行 发布时间:2012-10-23 16:04:07
问:前年,我和丈夫结婚后买了一套商品房,因合同手续是我丈夫一人经手办的,当时房产证上只有我丈夫的名字,现在我想了解一下,是否能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崇仁刘女士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无书面特别约定财产归属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婚后购房不管房产权证是否写有对方的名字,都要算作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要在房产证上再加上名字,双方应带上房产权证、结婚证亲自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共有产权证就可以,且不需额外负担税费。
责任编辑:刘帆
文章出处: 来源:江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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