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作为大庆市法院系统首位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人民法院挂职工作的杜尔伯特县法院副院长王绍国同志,在圆满完成援疆挂职工作任务后,于近期载誉归来。
今年3月下旬,王绍国同志肩负着院党组和广大干警的重托,到福海县人民法院挂职,任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执行工作,协管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
半年里,王绍国同志牢记使命,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勇于克服困难、勤奋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福海县人民法院对他在挂职期间的现实表现形成鉴定材料,予以较高评价。
严格自律,体现出很强的政治觉悟。主动与福海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干警沟通交流思想,征求意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民族纪律,愉快接受组织安排的工作岗位,从不提过分的要求,很快适应了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坚持按制度办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折射出了大庆地区法官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进取精神。
勤奋工作,体现出很强的敬业风采。为了承担起负责的工作任务,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阿勒泰地区兄弟法院,问计于执行干警;在福海县一些乡(镇),征求党委、政府领导对推进执行工作的意见;在审判委员会上,虚心听取大家的建议,对进一步开展好执行与审管工作有了基本思路。半年里,与执行干警一同进乡村办案。不畏饥饿、酷暑、危险靠前指挥,参与办结45起执行案件,执结标的额达二百余万元,解决了8件长期未结的“骨头”案件,受到当地知情干部群众的好评。同时,对协管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也尽职尽责。通过庭审观摩、专题研讨、座谈交流等形式,向院主要领导和审判委员会提出六项建设性意见,得到了积极认同,加大了全院审判管理工作力度。
注重协调,体现出很强的服务意识。充分利用杜尔伯特县委、县人大、县法院领导和福海县有关部门领导互访交流的时机,介绍两县的民族风情特点,总结两地维护民族团结、严肃执法,促进社会稳定的基本经验,使大庆精神、杜尔伯特风貌和福海真情成为互相信任、支持、进步的桥梁和纽带。
祝王绍国同志奋发有为,再创佳绩。这是福海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的遥远祝愿。
祝福海县人民法院勇于进取,再续辉煌。这是王绍国同志发自内心的永久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