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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执行宣传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6-25 15:07:14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执行对外宣传工作,统一和规范我院对执行宣传工作的认识和做法,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执行对外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人民法院的执行对外宣传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实施法律关于“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法定义务,是加强审判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与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更是是树立人民法院对外良好司法形象的重要工具。为此,全院各庭室科局队领导,对执行宣传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悉心指导、狠抓落实。宣传工作要扎扎实实,注重时效。

    (一)与县电视台携手,在执行局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期间,将重大、典型案件情况通晓社会各界,以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二)把执行工作廷伸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用“以案说法”的形式,组织特定人员参加执行行动,加强群众的参与度,以方便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监督。

    (三)用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各届报告法院审判、执行和有关工作,增进人民群众对新时期法院工作的了解,接受群众建议。

    (四)对宣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我院所属各部门领导,必须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宣传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宣传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终总评内容。

    二、全院干警要转变观念,主动加强与当地新闻媒体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协调,依照法律的规定,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不允许无正当理由,甚至粗暴地拒绝新闻单位的采访,力求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有度,敢于和善于运用新闻舆论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三、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宣传工作。对敏感案件及其它有可能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不得随意宣传报道,必要时要逐级请示。我院新闻宣传部门应对有关稿件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防止出现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发生。

    四、各庭室科队局对院宣传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新闻宣传方面的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不得拖延或拒办;各部门应积极支持、协助和配合执行宣传的工作,及时通报典型案例,逐步形成以宣传促进执行,用执行宣传法律的良性循环局面。

    五、宣传工作要同“五院建设”、“党建提升暨司法规范年”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全院要加大对执行工作和成就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司法,维护社会正义的形象,以此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和执行工作的了解与支持。同时还要注重收集、整理各类反映法院工作和执行实践中具有新颖性、典型性、指导性的重要信息。

    六、在宣传中应注意用词、用语规范,且符合法律规定,并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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