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深圳就历史性地站在了时代发展的前沿,将改革开放的历史画卷浓墨重彩地铺陈开来,成为思想解放的先锋。凝聚改革共识的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发展,其文化也相伴而生。从此,深圳法院走出了一条以改革开放为主线、以文化建设促内涵式发展的新路子。30多年过去了,从自发到自觉、自信,文化的力量正以生动鲜活的实践在深圳法院全面释放。
以核心价值观为内核,发展法院文化
深圳法院对文化建设高度重视,早在2007年便成立了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理顺思路,明确方向,制定《实施纲要》。他们坚持认为,公平正义是审判事业永恒的内在要求,也是特区法院文化的内核。围绕这一核心要求,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他们不断创新教育方式,通过强化教育,编印政治教育读本,开展新年升旗宣誓、法官任职宣誓、重大节日宣誓、知识竞赛、院训征集,开展廉政文化进电梯、进食堂,组织廉政演讲比赛等,寓教于乐,达到潜移默化的目的。通过大力宣讲荣立集体一等功的龙岗法院坪地法庭、“全国优秀法官”曹林的先进事迹,积极开展争创优秀法院、争当优秀法官、“双优法庭”、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党建工作示范点等活动,把抽象的精神内涵具体化、生动化,以榜样的力量形成持续的精神激励。
本质外化为表象,形式服务于内容。在抓好精神培育的同时,深圳中院狠抓行为文化建设,使内在的精神实质外化为具体的行为实践。通过规范考勤纪律、实行分类着装、司法礼仪检查,印发文明用语忌语等方式,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将干警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纳入监督范围,大规模聘任司法监督员并按专业小组开展监督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接访、主动征求意见,不断加强内外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庭审检查、裁判文书评查和案件质量评查,并将评查活动社会化,邀请专家学者参与评查,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制度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公平正义,关键在于裁判机制是否科学合理。深圳中院一方面以“标准化办案工程”为抓手,不断加强裁判机制的探索、建设。所谓“标准化办案工程”即以司法实践中的常见案件类型为重点,针对法律没有规定、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律理解存在分歧等自由裁量问题,通过制定办案指导意见、发布指导案例等方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的系统工程,自2006年启动实施以来,已制定涵盖立案、审判、执行各业务领域的50余件指导意见,并汇编成集,较好地解决了“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另一方面,不断健全从审判业务到司法政务以及队伍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编印一册近700页的《管理制度汇编》,强化管人管事管案的制度作用,特区法院的制度文化扎实有效。
以提高法官素养为根本,丰富法院文化
文化的基本表现就是提高人的素养。新千年伊始,面对大量法律法规的出台,尤其面对“入世”后复杂的国际贸易规则,如何与时俱进培养更多的外向型、复合型高素质法律人才,成为地处改革发展前沿的深圳两级法院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课题。为此,深圳中院决定借力一河之隔的香港大学委托培训,开启了两级法院选派干警赴港大攻读普通法硕士的历程,至今已在全市法院考试选派一百多名干警赴港大攻读普通法硕士。此外,还与北大、清华、复旦等国内名校组织专题培训,增强干警的文化底蕴,开拓干警视野,改善干警知识结构。
经过多年努力,深圳中院已经形成了岗位与学历、理论与实践、法院内与法院外、专业内与专业外相结合的多层次培训体系。着眼于法官职业精神的养成、职业道德的培育和职业技能的提高,深圳中院制定了队伍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重点、分步骤使全员接受培训、全员得到提高。
目前,深圳法院正在积极推进“两库四讲堂”建设,提高教育培训的水平。“两库”即师资库、课件库,通过建立共享平台,整合全市法院培训资源;“四讲堂”即党校法律讲堂、南山法律文化大讲堂、深圳法官大讲堂、网上学堂,拓宽对内培训、对外宣传的渠道,增强法院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探索建立导师制、学分制,摸索法官培训的新模式。
注重人文关怀是深圳中院文化建设的一大特色。他们通过开展各类关心、关怀、关爱活动,营造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培养人的文化氛围,起到了温暖人、感染人、凝聚人的作用。针对广大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等情况,组织开展健美操、太极拳等健身活动,邀请专家开办心理咨询讲座,舒缓干警压力;为增强干警的集体归宿感,每月举办集体生日会、为女干警、离退休老干部和转业军人举办专场活动;针对青年干警多的实际,举办青年联谊活动、开办婚恋观讲座,加强对干警生活指导;召开干警家属恳谈会、推行院领导家访制度、实施困难干警帮扶,使广大干警更加感受到了法院大家庭的温暖。中院先后举办了巾帼风彩魅力大赛,组建警乐队和各类文体协会,定期组织电影专场、举办文艺会演、全市法院运动会和足球、篮球比赛,制作摄影台历,以积极进取的文化生活熏陶干警。
以惠民互动为生命力,创新法院文化
文化建设只有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只有坚持与社会互动,才能具有持续而旺盛的生命力。为此,深圳中院紧紧围绕当事人司法需求,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建立起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的服务体系。去年,根据广东高院委托的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的调查,群众对深圳中院整体工作的满意率为95.3%,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法院文化在服务群众中不断升华。首先是服务于当事人。他们在全市法院统一设立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功能,设置导诉服务台和20个服务窗口,形成诉前、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的“一条龙”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拓展网上在线服务系统,探索远程立案和预约立案、预约送达、预约庭审等制度;健全领导包案责任制、首问信访责任制等,深入开展法官轮值接访等活动,努力化解涉诉信访矛盾;推动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司法救助制度,落实救助经费,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高度关注直接关系民生权益的纠纷案件,对劳动争议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宽”(时效从宽)、“二不”(不预交受理费、不预交执行费)、“三快”(快立、快审、快执),尽最大可能为劳动者追回依法应得的劳动报酬。
其次是主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近些年来,先后选派597名法官进驻全市632个社区,同时选任674名社区司法联络员,并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先后走访100家企业,努力打造全新的司法服务方式,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充分利用司法建议手段,及时向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预防和堵塞管理漏洞;发挥法律人才优势,积极参与研究“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规划的法律框架,为加快深港合作进程提供法律支持;自2005年10月开始至今,深圳中院与《深圳特区报》持续合办《法官说法》专栏,以生动鲜活的案例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法院文化不是孤立的存在,既需要从社会文化中获取养分,更需要将其推向社会,让大众了解法院、认识法院进而信任法院、支持法院,以从根本上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此,深圳中院一方面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以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契机,认真推动落实“规定动作”,并在网络公开、阳光裁判、便民司法等五个方面补充了21项内容作为“自选动作”。在公开的手段方式上,进一步拓展渠道载体,整合全市法院网站资源,建立深圳法院网,先后在腾讯网和新浪网开通官方微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庭审网络和微博直播,协调全市两级法院统一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不断提升司法权运行的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认知。
另一方面,积极拓展与社会互动平台。一是与党校合作,搭建人民法院与党校交流平台。通过选派两级法院领导干部到党校开设讲座,增进党政机关领导对法院工作的认识。今年初,深圳中院院长霍敏到市委党校为局级、处级干部培训班作了《法治、法院与法官——谈谈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法院角色》的讲座,取得了良好的反响。二是开设面向社会的“深圳法院法律文化大讲堂”,搭建与社会互动平台。充分利用南山法院法律文化基地,选派全市法院业务骨干为社会公众讲解常见法律难题,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三是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短信联络平台。每月向全市900余名代表、委员发送法院近期主要工作和重大案件信息,通过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支持,法院文化在与社会互动中不断创新发展。
经过多年持续推进,深圳法院文化建设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盐田区法院、深圳中院先后被评为广东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南山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