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将儿子的姓名改回来吗?
作者:冯昊洋 发布时间:2012-12-08 12:33:39
问:我与妻子王梅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取名张洋。我与妻子离婚后,儿子归前妻抚养。不久,前妻与李某结婚。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儿子的姓名改为李洋。我多次找到前妻,让她将儿子的姓名改回来,可她不答应。请问,我能将儿子的姓名改回来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的规定,父亲或母亲一方擅自将子女的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的姓氏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所以你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将儿子的姓名由李洋改回原姓名张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