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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有权利收取“开瓶费”吗?

  发布时间:2012-12-10 00:00:00


    问:前段时间,高中同学二十年聚会,我们自己带的好酒去饭店用餐。等结帐的时候,却发现加了20元的“开瓶费”。我要求饭店返还20元钱,可是饭店坚持说,禁止自带酒水是饭店一直以来的规定。如果自带酒水了,就要收取“开瓶费”。请问,饭店有权利收取“开瓶费”吗?

    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所以说,你们在饭店就餐,有自由选择酒水的权利,也即可以自带酒水,经营者是无权干涉的。

    关于“谢绝自带酒水”的说法,是否正确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所以说,饭店“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另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该饭店坚持说,禁止自带酒水是饭店一直以来的规定,如果自带酒水了,就要收取“开瓶费”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违反了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该饭店无权收取“开瓶费”,你有权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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