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继续读书,我想要我爸爸支付抚养费……”近日,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来了一位16岁的女孩张某,手里拿着一张起诉状,眼神既无奈又坚定,她是来起诉她爸爸的。
张某诉称,自己还有一个弟弟,父母离异时曾协议约定自己由父亲抚养,弟弟由母亲抚养,现如今父母双方均已再婚,而父亲为了不与现任妻子产生家庭矛盾,逐渐疏远了自己,对她的学习、生活不闻不问,也拒绝支付任何抚养费用。张某现寄住在姥姥家,因老人身患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且无经济收入来源,张某又需要求学,一家人生活十分困难。万般无奈之下,她找到了法院,希望法院判决爸爸向自己支付抚养费。
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接待了张某,考虑到其是未成年人,可以由母亲作为原告,请求变更抚养权并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然而在办案法官多次联系张某的母亲后,张某的母亲仍表示,自己已与现任丈夫生育一子,家庭条件也十分困难,不愿申请变更抚养权。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院领导指示,办案法官决定适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办理此案。
在接收审查必要的案件材料后,办案法官向杜尔伯特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发函移送。援助中心立即派出律师、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张某居住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也与其父亲取得联系。通过办案法官与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的劝导,一方面给当事人讲解关于抚养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又从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角度出发,告知其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的谴责,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张某父亲听后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懊悔,表示今后会细心照顾女儿的日常生活,并且每个月支付600元钱生活费给女儿。至此,该案得到了妥善的处理,父女间的感情重归于好,避免了父女对簿公堂,影响家庭和睦,体现了妥善处理纠纷与释法教育的双重效果。
把无数的小事处理好,才真正的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近年来,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注重以落实立案登记制为抓手,坚持“四零服务”承诺,坚持以诉调为中心,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建立了集人民调解、法官指导、司法确认、支付令、审判、执行“六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以更加高效、方便、快捷的工作方式为群众解决各类生活矛盾,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