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作者:冯昊洋 发布时间:2012-12-10 00:00:00
继承权的丧失,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发生的,继承权丧失:
一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第一,要实施了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第二,要有杀害的故意。
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第一,杀害的对象是其他继承人;第二,杀害的目的是为了争夺遗产。
三是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第一,被遗弃的是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第二,继承人有条件尽扶养义务而故意不尽扶养义务。
四是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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