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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案件 严打百姓身边黑恶势力

发布时间:2018-12-21 08:31:46



    12月20日,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寻衅滋事、魏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公开宣判,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审理的首起涉恶势力案件。

    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魏某多次结伙马某、刘某,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校园周边、经常活动区域,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扰乱正常社会生活秩序、校园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受理该案后,由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江竞航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经过开庭审理,合议庭合议,审委会讨论之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被告人魏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领会上级有关工作精神,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该案的公开宣判有效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彰显了法治权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进一步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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