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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发布时间:2012-12-21 10:30:28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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