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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管辖异议的时限

发布时间:2019-04-22 09:07:25


    执行管辖异议的提出并不是随时都可以提起的,受到相关时限的限制。提出执行管辖异议的时间为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尚未提起强制执行或者是超过强制执行通知书10日后,不得再提出执行管辖权异议。即便提起了,法院也不会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当事人若是不服法院裁定的,可以再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在复议和审查期间,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已经实施的强制执行措施不会停止,仍然继续执行。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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