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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后有什么规定

  发布时间:2019-04-26 09:22:15


1、出租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新规要求,房屋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公用场所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一间卧室不能当作两间出租,房东也不能随意改造房屋,将两室变成四室,三室变成六室出租给租客。”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另外,出租房屋居住面积,即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人均不得低于5平方米;除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3人,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2、对违反规定者房产中介不得提供服务;

租 房新规不仅对“出租房”本身有着高标准,房东和租客有严要求,对房地产中介也有相应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应依法开展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不得为违 反本规定的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供经纪服务。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将由住房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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