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养孩子时,应具备哪些条件?
作者:冯昊洋 发布时间:2012-12-12 15:15:34
问:我的姑姑和姑父婚后一直未育,现想收养一个孩子,想问下,我的姑姑和姑父需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进行收养行为?
答:《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无子女;第二,有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第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第四,年满30周岁。同时,该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