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当事人一方认为案件涉及商业秘密提出不公开审理申请,法院就应当不公开审理么?

  发布时间:2012-12-23 20:18:15


问:您好,我公司以另一公司违约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涉及商业秘密,我公司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是不是应该就不公开审理呢?

答:这位咨询者您好,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而非应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所以说,对于您提出的申请不公开,法院是可以不公开审理而不是应该不公开审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