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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能否支持

发布时间:2019-04-29 10:58:01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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