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为一年的事项
作者:法警大队 发布时间:2012-12-24 10:52:25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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