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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9-05-20 16:12:53


    第六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包庇、放纵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

    (二)向从事违反本法规定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三)阻挠、干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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