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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欠钱不还当“老赖” 深夜执行“以猪抵债”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近日,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和生猪打起了交道。在杜尔伯特县一农户家中,执行干警一边标记点数、一边“抓猪”称重,忙的“不亦乐乎”,如此大费周折到底所为何事呢?

    事情还要从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说起。2018年1月,申请人赵某向我院申请执行车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对车某进行了网络查控等调查措施,发现被执行人车某名下银行账户中并无存款也无可供执行的动产、不动产。被执行人车某以养猪、做豆腐为生,由于生猪未出栏、疫情导致的猪肉价格大幅度下降等原因无法将生猪进行出售。后经过执行干警调解,赵某与车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在2018年6月30日前车某将欠款3万余元一次性给付于赵某,故我院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

    转眼到了约定还款期限,被执行人车某依旧不还钱,申请人赵某又来到了法院,申请恢复对本案的执行。经过又一次的网络查控等调查措施,被执行人车某除了饲养的生猪以外还是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再次组织双方就以生猪抵债的问题进行协商,起初赵某并不愿意以猪抵债,我院执行干警向赵某出示了车某各类财产的查控反馈,并向他耐心分析了当前形势,赵某最终同意以猪抵债,并与被执行人车某对生猪的价格、数量达成协议,约定第二天将猪运回赵某家中。

    考虑到被执行人车某有将猪转移、藏匿或者以次充好的可能,执行干警连夜驱车一个小时来到车某家中,决定现场“抓猪”。

    原本以为把所有猪抓来集体上称,点数、核对完毕执行就结束了。但是,到达现场后才了解养殖场的猪大小不一,且大猪、中猪、小猪价格不同,只能一头头猪单独上称,根据每头猪的重量定价。接下来,抓猪、上秤、核对数量和价格,执行干警开始有条不紊的“抓猪”。入夜后,执行干警们打开车灯和手电工作,执行活动持续到当晚十点多,在干警们的努力下,15头生猪全部清点并称重完毕,整个执行活动终于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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