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强征后的法定诉讼时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9-05-28 10:17:24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对土地强征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的时效为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强征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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