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如何确定为已交付
发布时间:2019-05-28 10:49:12
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责任编辑:第一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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