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作者:民二团队 发布时间:2019-06-24 08:46:04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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