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拉黑”后该怎么办
作者: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9-07-29 10:33:09
被法院“拉黑”后,你可以申请纠正。申请纠正的范围包括:不应纳入的、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纳入事由消灭的。
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
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施工企业一不小心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之后,再想恢复身份就十分困难了。按照新规,即便是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必须等到纳入期限届满后才能删除失信信息,那么在长达三年的“拉黑”期限内,施工企业就是黑人一个,会遭受种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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