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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延误索赔的依据

  发布时间:2019-07-30 09:39:06


1.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2.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 、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3.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气象资料 、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 备忘录 施工月报 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8.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9.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0.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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