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犯的成立条件
作者:刑庭 发布时间:2019-08-22 15:56:53
1.客观上:有犯罪预备行为,但未能着手实行犯罪。——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之间具有直接关系。预备行为主要包括:
(1)准备工具;
(2)练习犯罪的手段;
(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筹集资金;
(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
(5)勾引共犯。
2.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3.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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