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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的权力机关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9-26 09:0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策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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