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二房买卖要交纳的税费

  发布时间:2019-09-26 09:57:00


税费的计算方法

(一)买方

1、契税:二手房交易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二)卖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二手房交易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