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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免费寄存的包被调包,超市应否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3-01-03 16:54:43


    问:我和孩子去超市购物,将随身携带的大包放到服务台免费储存。当我买完物品出来取包时,却发现并不是我的包。我找到超市经理,经理在核实情况后,证实是营业员的失误所致。我要求超市赔偿我的包及包内的手机等物品价值2500余元,他们却不予赔偿。请问,我能否要求超市承担赔偿责任?

    答:超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将随身携带的皮包放在服务台,属于免费存包,与超市形成一种无偿的保管合同关系。你的包被调包,是由于超市营业员的工作失误造成的,超市作为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没有尽到保管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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