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9-10-15 15:12:38


    1.作用不同

    集体商标是使用者用于表明其成员身份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用于证明商品或服务的某种特质。

    2.商标注册人资格

    集体商标的注册人为一般的集体组织,包括团体、协会等。

    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为对某种商品或服务有监督能力的组织。

    3.准入资格

    集体商标仅供其成员使用,组织外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证明商标具有开放性,只要是单位或个人的商品或服务达到该组织规定的特定品质要求就可以使用。

    4.商标注册人对于商标的使用

    集体商标注册人可以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

    证明商标注册人不能在其个人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商标使用该证明商标。

    5.商标转让

    集体商标的受让人必须具备与出让人相应的主体资格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明商标的受让人不但要求具备与出让人相应的主体资格,还要求具有与出让人相应的监测或监督能力。

责任编辑:研究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