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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买到水货产品,可否要求商场双倍赔偿?

  发布时间:2013-01-03 17:38:09


    问:我在某商场花一万余元买了台笔记本电脑,用了几天后总出故障,找到厂家售后进行维修,却被告知根本不是品牌机,而是“水货”。我找到商场,要求退货和赔偿,却遭到拒绝。请问,商场应否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答:商场作为经营者,在销售电脑时却故意隐瞒真相,导致你买了一台“水货”电脑,可见商场的行为存在欺诈的故意,致使你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在经济上受到损失。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的商品的价值的费用的一倍。因此,你有权要求商场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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