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9-10-21 10:53:44


    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条件恶化,无力继续抚养。

    2、另一方抚养条件较好并表示愿意抚养。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或同子女感情恶化,子女不愿与之共同生活。

    无论子女随哪一方生活,都应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原则,哪方的环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抚养权就会归属哪一方,还是10岁以上有自己的医院的,以孩子的意愿为主,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责任编辑:执行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