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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欺诈合同遭受损失的否要求赔偿

  发布时间:2019-11-22 10:54:50


这些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订立合同:

1、涉嫌欺诈的合同,其中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得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

2、另外合同欺诈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可以报警处理。如果警方认定仍属于民事纠纷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

合同欺诈的常见情形有:

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

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

4、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

5、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

知道欺诈订立合同的情形后,受害方就应该关心自己能够主张赔偿多少钱了。

因为订立的欺诈合同获得的财产,应当原数返还。其中如果不能返回或者因实际没有必要返回的,欺诈方应当赔偿受害方的实际损失。至于实际损失具体多少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受害方应该知道在主张赔偿实际损失的时候,一般包括订立合同的费用、履行合同的费用、合理的间接损失等等。

说到向法院起诉主张损失赔偿,要注意两个问题:

1、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第一, 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1)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2)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3)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 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1)被告地法院管辖;

(2)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起诉需要的证据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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