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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如何使用派遣工

  发布时间:2019-12-05 09:59:30


1、用工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的选择上,应当针对自身情况慎重考虑以下两个因素:

其一,可以考虑选择中高层人员予以派遣,这样与可能发生的高昂的中盛雇佣成本(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用工成本相对较低;

其二,可以选择新近人员予以派遣,这样可以有充分的时间考察劳动者以方便用工单位最终确定是否长期使用该劳动者。

2、用工单位在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之前,必须将其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存档备查。用工单位参与招聘,最好不要轻易出具各种文书,如录用通知书等,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或纠纷。

3、用工单位应当对派遣单位履行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况即时监督。

4、劳务派遣协议中不应有“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以用工单位向其支付服务费为前提”的约定,因为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其法定义务。

用工单位一般也不要直接向被派遣劳动者发放工资,除非有劳务派遣单位的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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