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结婚登记后,并没有办理户口手续,这样也能相互继承么?
作者:法警大队 发布时间:2013-01-14 15:16:02
一对男女办理了结婚登记,拿到了结婚证,但是还没有办理户口手续。如果在这期间男的事故身亡,请问女的有没有权利继承男的事故身亡生命赔款抚恤金?
您好:
首先要确定其夫妻关系是否合法:
应当认定他们的夫妻关系,双方是否成为夫妻,以民政部门的登记为准,与是否办理户口无关。
其次,要确定一下《继承法》中所规定的可以继承的内容。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而本案例中所提出的事故身亡生命赔款抚恤金不在遗产继承的范围之内,不属于遗产;至于领取身亡生命赔款抚恤金,这不是继承。继承只是得到死者的遗产,身亡生命赔款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但应当比照遗产继承,得到应当得到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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