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冒名顶替怎么处理
作者: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9-12-16 11:03:19
1、侵犯姓名权:《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2、如果在顶替过程中还使用了证件和公章等还涉嫌伪造公文罪:《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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