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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用途是谁来确定的

  发布时间:2020-01-13 09:29:0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相关部门制订方案,并经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确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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