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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包括

发布时间:2020-03-30 10:53:12


(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

(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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