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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辱骂性质恶劣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发布时间:2020-04-13 15:20:0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多次对他人进行多次辱骂,并且情节恶劣的,是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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