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景之治
发布时间:2012-06-08 16:54:37
汉代在文帝和景帝时,推行汉初轻徭薄赋、奖励生产、与民休息的政策。汉文帝多次下诏劝课农桑,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同时减轻税率,下诏减免田税。刑罚中废除了“诽谤妖言”法、“收孥相坐法”,废除肉刑。文帝广求人才,改革任官制度,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文帝还躬自俭约,不允许贵族官僚滥事搜刮,减轻了人民的负担,使西汉王朝统治渐趋稳定,社会富庶繁荣。
文帝死后,其子景帝即位。继续推行文帝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即位后节俭爱民,与民休息,田赋三十税一;他大力兴办水利事业,促进农业生产;省刑减罚,减轻笞刑。任内平定吴楚七国之乱,规定王子受封为王,只是征收租税,不管政事,打击割据势力,巩固中央集权。
文帝、景帝两代在位四十年左右的时间,扭转了汉初经济落后、政局动荡的局面,呈现了“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畜积岁增,户口寝息”,“海内安宁,家给人足,后世鲜能及之”的繁荣景象,奠定了汉代民富国强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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