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则国家强
少年遵法,则社会守法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法治是祖国强大的必要保障
六一儿童节@少年的你
收好这份普法小“礼包”!
杜蒙小法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我国法律上对儿童有着怎样的权益保护规定呢?
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包括《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收养法》等在内的一系列有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律,以及大量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
杜蒙小法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从无忧无虑的孩子开始的,那么在从成长到成年的过程中,孩子们在法律上有着怎样的权利呢?下面让我们来稍作梳理~
刚出生时
—0岁:未出生的宝宝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
【权利义务】
《民法总则》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根据此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从出生起就享有权利,而未出生的胎儿并不是我国法律意义上“人”,但这并不是说胎儿的权益就没有任何保障,且胎儿在特殊情况下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
【继承与赠与】
《民法总则》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继承法》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
上小学时
——你已经是个大宝宝了
【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章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民法总则》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总则》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上初中时
——14岁:少年,你该知道有些事情不能做
《刑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或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
上高中时
——16岁:吾家有子初长成
《民法总则》
第十八条第二款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刑法》
第十七条第一款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取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儿的。
上大学时
——18岁:你已经是个成年人
《民法总则》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总则》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