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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擦亮眼!非法集资可能就在身边(二)

发布时间:2020-06-23 15: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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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某行、卢某强集资诈骗,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卢某行,男,35岁,原系大庆金鼎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人,河南省伊川县人。

    卢某强,男,32岁,原系大庆金鼎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河南省伊川县人。

    李某某,男,23岁,原系大庆金鼎圆公司出纳,河南省嵩县人。

    2014年9月,卢某强按照卢某行的指示在大庆市注册成立金鼎圆公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未取得银监会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金鼎园公司为担保人,假借向广西金宫玉珠宝有限公司、新疆金宫玉殿商贸有限公司投资为名,以月利息1%到1.6%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指使业务人员在东安商场定点发传单,在《都市导航报》《大庆晚报》夹带宣传单、发布广告、发放宣传挂历、纸杯、纸抽、购物袋,举办推介晚宴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吸收100余人投资,造成损失9 366 043元。李某某任金鼎圆公司出纳期间吸收公众存款2 585 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行、卢某强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本市报刊刊登广告、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加大虚假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宣传声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李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为卢某行、卢某强提供帮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定卢某行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卢某强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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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某某集资诈骗案

    黄某某,男,55岁,原系吉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职工,吉林省抚松县人。

    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黄某某在大庆市让胡路区德威电脑城、乘风庄阳光新城等地,以虚构的“李少华”身份、虚拟的新加坡交易所大陆投资理财公司总裁名义,通过域名为www- game945.com的网站,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虚构理财项目,以现金支付、银行汇款、在线充值等形式,骗取22名被害人资金1 749 71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某明知新加坡理财中心的理财项目虚假、非法,亦明知该项目必将崩盘,仍以承诺高额回报,利用群众投资渠道少、投资意愿高的现实和需求进行敛财,导致钱款流入个人手中无法返还,其主观上有集资诈骗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欺骗的行为,且数额特别巨大。故认定黄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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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某集资诈骗案

    蒋某,男,42岁,原系易通天下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河南省巩义市人。

    2015年1月至7月,蒋某利用其注册成立的易通天下商贸有限公司名义,通过他人在大庆市让胡路区设立易通天下商贸有限公司报单服务中心,在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假借包装成都瑞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市的名义,利用公开授课、网络媒介传播、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及配送股权等手段进行虚假宣传,销售投资理财产品,非法骗取资金3 701 100元,案发时1 428 067.5元未予返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包装公司上市的名义,向不特定群众吸收资金,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蒋某集资后未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且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其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资金的目的,认定蒋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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