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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法院对你说NO!

发布时间:2020-10-30 15:43:23



村民冯某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擅自将林地改变用途建起了房

致使原有林地植被遭到破坏

受到林业行政处罚却拒不执

近日,杜尔伯特县林业和草原局向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责令冯某限期内:1.拆除擅自修建的房屋,将改变用途林地恢复原状;2.罚没款2 720元及加收罚没款13 464元,合计16 184元。杜尔伯特县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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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处罚没商量!

冯某在没有办理审批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某村建造了房屋。屋面积共计347平方米,其中林地面积272平方米,非林地面积75平方米。导致原有林地被遭到破坏。杜尔伯特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冯某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林地原状,并处罚款。冯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该决定生效后,杜尔伯特县林业和草原局向冯某送达了催告通知书。经催告,冯某仍拒绝履行。杜尔伯特县林业和草原局遂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法官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主动认罚

杜尔伯特县法院承办法官白玫接收此案后,深感保护生态环境责任重大,她认真研究案件,多次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沟通向其释法明理。近日,法院来到冯某家中送达了行政裁定书,白玫再次向冯某指出其破坏林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并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与被执行人说理说法。

最终冯某表示:已经深深地认识到了错误,将会主动去交纳罚款,并尽快拆除房屋。


法官普法

林地是林业的重要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地上采石、采砂、取土、工程建设,都要经过相关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将受到法律处罚。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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