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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行政拘留的前科能否判缓刑

发布时间:2020-12-02 13:55:44


    一、有过行政拘留的前科能否判缓刑

    行政拘留并不是刑事处罚措施,所以给予行政处罚是不会有前科的。前科是指曾经受到刑事处罚。所以有行政拘留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可以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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