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禁止违规过度检查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1-26 10:32:29
过度检查是指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让患者接受多余的,与自身病情无关的,不属于对诊断出患者病情有帮助的检查,只是通过增加不必要的检查来增加患者医疗费用,由此医院方面可以从中谋取利益。判定过度检查的基本准则是是否对病人的总体的医疗有所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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