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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夫妻一方被判刑如何办理离婚

发布时间:2021-01-26 10:40:31


    民法典中夫妻一方被判刑如何办理离婚

    民法典中夫妻一方被判刑后,办理离婚相关规定如下:

    如果一方在服刑,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另一方只能起诉至法院,走诉讼离婚的流程。根据规定: 服刑人员配偶之离婚请求通常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在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需要综合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婚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对服刑人员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纠纷属于比较普通的民事案件,当然应当遵照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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