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办事效率太高了,周末还加班为民办事,辛苦了!”4月11日上午,申请人华某领取到14万元的执行款后向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从立案执行到将案款交付给申请人,仅用了一周时间。
华某诉邹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了解,双方协议离婚,共有的一套房产归邹某所有,该房屋的贷款由邹某偿还,邹某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华某该套房屋的折价款16.75万元。可过了给付日期,邹某仍未给履行给付义务,遂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电话沟通邹某,邹某表示“我有工资,可不可以分期给付,每月抵扣工资进行支付折价款。”为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坐到一起“面对面”协商。对于邹某的分期给付,申请人华某态度坚决“我不同意!必须一次性给付。”双方各执己见,互不退让。执行法官见状立即采取“背对背”调解释法。一方面执行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向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另一方面安抚申请人华某的情绪,积极做华某的思想工作,最终华某表示“我也不置气了,现在要求邹某能一次性给付我14万元就行……”。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近两个小时的耐心释法下,话越讲越清,气越理越顺,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华某自愿放弃2.75万元债权,邹某一次性支付现金14万元,该案就此了结。
杜尔伯特县法院将队伍教育整顿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确保两推进、双提升,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秉持司法为民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