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杜尔伯特县法院:从进门起不到24小时,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21-05-13 17:00:37


4月30日上午,郑某兴高采烈地来到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烟筒屯调解室,“高法官,我要撤诉。”边说边拿出手机出示转帐记录,“一分不差,全都通过微信转给我了。还是你们法院工作有力度。太感谢你们了。”
原告郑某系杜尔伯特县烟筒屯镇农民。2019年夏天,被告刘某在原告郑某处赊购了捕鱼用具等12000余元的货物,并当场出具了欠条,然而郑某交付货物后,刘某却一直未给付欠款。郑某多次催要均无果,转眼到了春耕用钱的时候,无奈之下,郑某于4月28日下午来到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烟筒屯调解室。
高虹法官接待郑某后,发现这起纠纷的被告住所地在哈尔滨,而且原告不能确定被告是否现在还在那居住。考虑到正值春耕时节,如果原告去哈尔滨起诉,不但路途较远费用较高,而且必定会影响春耕生产。为让原告能够尽早拿到欠款,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奔波诉累,高法官当即接收了原告的诉讼材料,并于当天下午,将相关法律文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给被告邮出。
次日下午,收到起诉状的刘某发现自己因为1万多元欠款被起诉了,与此同时,高法官的电话也打了进来,通话中,高法官向耐心向刘某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刘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迫于法律的威慑,刘某随后主动联系了郑某。双方经过一番协商后,刘某将全部欠款通过微信转给了郑某。一桩历时一年多的买卖合同纠纷从进门到化解,用时不到24个小时。
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这是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从一点一滴的细微之处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也是我院多年来践行司法为民,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司法满意度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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