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英模教育走深走实,学习弘扬英模精神,凝聚奋进力量,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全面提档升级,打造亮点,争创一流”的高标准定位和“强素质,提质效;严管理,立形象;树亮点,上档次;进位次,创一流”总体工作思路,深入开展英模教育“六项活动”,自觉将向先进典型学习内化为持久的精神动力,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即日起,开设“学英模 当先锋 铸法魂”专栏。陆续关注身边先进典型人物,欢迎您同我们一起聆听他们的故事……
徐东,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进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2015年度被省高院评选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8年度被评为全院优秀干警。
徐东同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忠诚、干净、担当诠释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丰富内涵。徐东同志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优秀干警”。
2008年5月,徐东同志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来到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工作。从光荣的人民教师到从事文字材料工作。面对崭新的工作环境、陌生的工作领域,徐东同志没有犹豫,更没有退缩,他把撰写每一个材料都作为积累工作经验、丰富人生阅历、提升自身能力的机会,针对法院工作中提到的每一个名词术语、每一条司法解释,他都以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向领导学习、向同事请教。在写好材料的同时,徐东同志始终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研究庭审细节,如饥似渴地自学法律知识,办公室的灯总是在黄昏时分准时亮起,在午夜时分准时熄灭,与一盏孤灯、满天星斗为伴,冬去春来,寒来暑往。功夫不负有心人,2010年,徐东同志顺利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1年,徐东同志调到胡吉吐莫人民法庭任助理审判员,面对辖区面积大、案件数量多、工作人员少的实际,他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扛起工作责任,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协助庭长统筹做好送达、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案件审结速度和质量得到全面提升。2015年,因工作业绩突出,徐东同志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2018年,徐东同志作为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任,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他带领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放弃节假日休息,以“五加二”“白加黑”奉献精神,加班加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他的带领下,共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120余册,制发宣传单700余份,制作悬挂宣传条幅13面、宣传板16块,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00余条,在全院推广使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内容的电脑桌面壁纸、手机壁纸,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浓厚氛围。2018年以来,徐东同志负责的刑事案件结案率达100% 。作为合议庭成员,徐东同志依法审结了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3起。尤其是作为主审法官审结被告人王某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充当保护伞一案。为保证案件高质高效审理,他主动放弃休假,全身心投入到案件审理工作中,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徐东同志翻阅了40余本卷宗,对5000多页证据反复研究、认真揣摩,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制作了系统庭审提纲,全面掌握了案情、厘清了审理思路。庭审过程中,徐东同志与合议庭成员坚持以客观公正的审判态度,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严格审查认定,严把“事实关”“法律关”“证据关”,经过对庭审综合分析考量,形成了的裁判文书长达44页。案件宣判后,被告人不服判决,进行了上诉,上级法院依法维持一审判决。该案的审结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弘扬了公平正义,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铁肩担道义,热血铸忠诚。徐东同志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岗位职责、敬业奉献、公正执法,以务实的态度、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展示着当代人民法官的风采,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