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释法析理 被告主动履责 发布时间:2021-07-21 17:35:26
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他拉哈调解室扎实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意识,深入乡镇村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近日,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王某因种植需要向原告某化肥商店赊购价值7000余元的化肥,并当场出具欠据。然而,原本约定秋收以后还款的王某却一直未给付欠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2021年,原告以多次向王某催讨货款但王某拒不支付为由将其诉至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刘大文了解到原告只知道王某所在村屯,但不能提供准确地址。为尽快解决纠纷,刘大文法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找到王某家,恰逢王某外出,其母亲向法官明确表示没有偿还能力。见此情形,刘大文法官将电话号码留给其母亲,并通过言理说法、循循善诱逐步消除王某母亲因纠纷而产生的对立情绪并告知欠债不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离开被告家进行另一案件送达的途中,被告王某主动打电话联系刘大文法官,表示愿意偿还欠款,不要将自己列为被失信人。电话中刘大文法官耐心的向王某解答关于失信人的相关法律知识,最终被告主动偿还了全部欠款,原告申请撤诉。
在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他拉哈调解室着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刘大文法官表示,虽然调解需要多花些时间、多耗费些精力,但为了矛盾纠纷能得到彻底化解,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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