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房屋租赁起纠纷 法官“便装”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1-09-14 17:06:12
9月8日上午,王某手里拿着撤诉申请书来到杜尔伯特县法院,“于法官,我要撤诉,李某已经把钱都退还给我了,真是太感谢你们法院了,于法官真是为民办实事的好法官。”
2021年7月中旬,王某因陪读需要,租住李某位于杜尔伯特县一中附近一处住宅楼,租期一年,租金于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半个月后,王某考虑到长远需求,决定购买一处住宅楼,便与房主协商退租事宜。双方沟通后,房主同意王某8月底搬出该房屋,扣除使用期间的租金费用后退还王某8800元。
8月底,王某如约搬出该房屋,并交还钥匙,但房主只退还他1900元,剩余6900元迟迟未退给王某。此后,王某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之下将房主李某起诉至法院。
于也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事双方按约定时间来到审判庭,随着法槌落下,被告李某明显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语言表达也变得不流畅。见状于法官上前询问,李某哭诉:“于法官,我身体不好,有很严重的心脏病,一进到这审判法庭,就觉着呼吸困难,实在坚持不住了,咱们可以去外面说吗?”
考虑到当事人身体原因,在当事人的一再要求下,于法官决定脱下法袍,走出审判庭,换上便装,带领双方当事人来到等候区,稳定好被告的情绪,确认身体无碍后,于法官以唠家常的方式将话题渐渐引入案件当中。
于法官,我身体不好不能工作,家里还供了一个大学生,最近真是手头紧,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
我这刚买的楼房,交了一部分的定金,剩下的尾款我还没交呢,我也着急用钱啊,而且我刚从你的房子搬出来,你就把房子又租出去了,怎么就差我这几千块钱拖着不给呢?
房子是租出去了,但是钱我用在别的地方了,而且是你违约在先,要不是你退租我能为这房子操这么多心么。
当时咱俩协商你也同意了我才退租的,这回你又说我违约了
二人你一言我一语,谁也不肯让步,于也法官见双方情绪激动,考虑到被告身体不好,不能一直僵持,在兼顾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提出了调解方案,引导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化解矛盾。此时原告王某表示:这事我做不了主,得跟我丈夫商量一下。电话沟通时,王某的丈夫表示不同意让步,要求按照当初的协商解决。于也法官见状,接过电话后,经过耐心的释法明理后,原告的丈夫也了解了被告的难处,最终达成了和解意向。
两天后,房主李某将剩余款项按照协商约定全额交给了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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