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场结于春耕的矛盾在秋收时节被解开 发布时间:2021-10-28 15:15:05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对于农民来说田间的事就是最大的事。
2021年5月8日,张某雇佣刘某等人以20元每亩的价格给自家的9亩土地播种。出苗后,张某发现自家地里玉米苗断断续续,出现漏播和部分不出苗的现象,大概有三四亩地。发现情况后,张某将刘某带到田地察看,刘某见到出苗情况后同意给予张某1000元的损失费。张某不同意,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张某自己购买200元的种子进行补种。双方多次私下协商不成,张某于中秋节前夕将刘某诉至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他拉哈调解室。
他拉哈调解室刘大文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对当事双方进行详细的询问,了解案件经过。虽然争议金额不大,但在第一次调解时,当事人双方的情绪都非常激动,刘法官耐心的安抚双方情绪,对其进行劝说:“虽然春种时造成了一些损失,好在没耽误收成,二位都别激动,有纠纷,大家就坐下来一起想办法,化解纠纷。”刘某:“刘法官,不是我不同意调解,张某的要求也太过分了,我承认春天播种的时候给张某造成了损失,我当时已经提出给他补偿了,他不同意,我干这个活一共挣了180块钱,我给他补1000他还嫌少。”张某:“你算算三四亩地的产量就值1000块钱吗!而且我又自己花钱补种的,你说的这个数我肯定不能同意。”当事双方一直固执己见,导致第一次调解失败。
刘法官考虑到马上进入秋收农忙时节,如果让当事人放下手头的农活前来开庭,造成的损失可能比案件的标的额还要大,便分别与张某和刘某进行电话沟通。几次通话中,刘法官详细阐明案件的利害关系,让双方的心结产生了松动。几日后,刘法官了解到二人地里的作物都收割完了,便将双方再次约至法庭,刘法官说道:“咱们已经电话沟通了这么多次了,气也都消差不多了,首先,由于刘某在播种时的失误给张某造成了损失,这点双方都没有异议,但是由于张某发现及时,也进行了补种,并未对秋收造成直接损失,咱们双方都各让一步。”由于前期电话中所作的调解工作,使得本次开庭调解进行的非常顺利,张某和刘某都进行了让步,最终刘某当场赔偿了张某经济损失1100元。
民生无小事,他拉哈调解室充分发挥基层的作用,努力解决民间纠纷,努力为和谐乡村贡献自身的力量。
|